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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意外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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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索償
其他因第三者疏忽引致意外
索償案例
個案一
個案二
個案三
個案四
索償疑難
怎樣才算意外疏忽?
怎樣釐定同一意外可包括工傷索償及疏忽索償兩種?
和解和打官司對賠償金額有何分別?
怎樣才是非安全的工作環境?
因工傷而喪失或減低工作能力,應如何計算?
怎樣計算工傷病假錢?
交通意外是由公司司機造成,公司是否有責任賠償?
醫療費用的賠償,是否包括個人購買了的保險補償?
交通意外涉事的汽車沒有第三者保險,怎樣索償?
怎樣釐定因意外而造成的精神損傷?
疏忽索償之損失能否和解?
被告人不依判決賠償時,受害者應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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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一
個案二
個案三
個案四
2005年某日,原告人在升降機槽
底
內進行定期保養檢查工作時
,頭顱的後枕及頸部突然被外來物件擊中,隨即失去知覺。事發時原告人32歲,因那次意外而造成長期頸部及腰部疼痛,上下肢出然麻痺,並
持續頭痛、眩暈、記憶力衰退及集中力削弱,被診斷出患有
腦震盪後遺症。原告人在事發後未能做回意外前的工作。
在案件將要審訊的數天前,保險公司同意以
港幣
141萬元
與原告人庭外和解。
地址:
香港上環德輔道中
173
號南豐大廈
07
字樓
707-708
室
電話:
3101 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