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某日,原告人為地盤技工,在地盤工作期間,右手中指被夾在吊索與竹枝之間一併被吊起,引致受傷右手中指裂骨,不能提重物。在本行與保險公司的律師多次洽談後,保險公司同意以港幣87萬元與原告人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