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勞工處會安排醫生判傷,並根據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及年齡等因素計算補償額(見下表):
僱員年齡 | 補償金額 * |
40 歲以下 |
96 個月收入 (最高為2,064,000,最低為352,000) |
40-56歲以下 |
72個月收入 (最高為1,548,000,最低為352,000) |
56歲或以上 |
48個月收入 (最高為1,032,000,最低為352,000) |
*計算工傷補償額時,(每月收入)以$21500為上限。(1/8/2010前每月收入為$21000,最低補償額為344,000) (每月收入)以意外前一個月或之前12個月的平均收入計算,選擇對僱員較為有利方法為準。而且[收入]應包括底薪,任何一些經常性加班補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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