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忽是由醫護人員(即醫生、護士及醫院工作員工)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發生的過失或疏忽導致病患、死亡或傷殘。
受害人及其家屬可向疏忽的醫護人員(即醫生、護士及醫院工作員工)索取賠償,賠償項目可包括 (1) 經濟損失如住院費、將來及過去的收入損失、交通費等;(2)精神上或肉體上所受之痛苦。
羅氏律師行處理醫療疏忽索償案件富有經驗,樂意為因醫療疏忽之受害人及其家屬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以協助爭取合理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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